2013年我市中考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2010~2020年中长期
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
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
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
2009〕24号),稳步进行中考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加快创新人才,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要求,不断完善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与
学业水平测试、实验实践基本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三者结合的
初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与中考制度。
二、原则要求
我市初中毕业
考试与升学
考试两考合一。
中考方案要以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实施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改善
教学为原则。开考
科目与组织形式要有利于推动课程改革、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中考方案要完善学业水平测试、实验实践基本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积极运用发展性评价理念,综合考察学生整体表现,全面考察与评估学生的进步与成长。
考试和考查方式采用纸笔测验、开卷考试、实验操作、现场测试、听力测试等多种形式,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努力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实践探究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三、考试、考查科目和
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政治和历史、体育七门。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治和历史科目的历史学科实行闭卷考试,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英语科目包含书面考试与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考试用时语文为150分钟,数学为120分钟,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各为100分钟。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安排在4月20日~21日之间进行,体育考试安排在5月6日~12日之间进行。其它六门考试安排在7日~19日举行。
考查科目为
生物、
地理、艺术(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操作能力、信息技术实践能力等六项。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分校实施,统一阅卷。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采用统一组织、现场测试,分校实施的方式。
地理、
生物、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已安排在初二学年结束时进行考核。艺术(音乐、美术)、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
年级第二
学期期中进行。生物、地理、艺术(音乐、美术)与信息技术考查科目用时均为60分钟,其他项目根据学科要求确定测试用时。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考查科目成绩可供各类
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录取中的参考权重由各地根据实际制订,并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考试、考查科目
内容
(一)语文
1.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目标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涉及课文的考试内容,约占除写作以外的考试内容的50%~60%,其余的40%~50%可涉及与课文相当的现代文读物(包括政治、科技、文艺读物和苏州语文课外读本上的课文)。
(二)数学
1.依据《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考试不带计算器(其它各科考试都按此规定执行)。
(三)英语
依据《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包括语音、词汇、语法等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等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四)政治和历史
政治部分为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标准规定的全部内容、七、八年级的部分内容约占90%;
2012年10月~2013年3月的国际、国内重大时政,约占10%。
历史部分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所要求的测试评价范围。
(五)物理
依据《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初二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六)化学
依据《课程标准(2011版)》中规定的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七)其他考查科目
均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上)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所学的内容命题。艺术学科含有5%的地方优秀艺术文化方面的内容。
五、考试科目成绩分布及等级处理
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30分。考试科目题量和分值的权重,依据课时比例确定。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为100分。历史和政治满分为100分,其中政治部分和历史部分各为50分。体育满分为40分。英语满分为130分(书面题100分,听力题20分,口语测
试题10分)。
体育考试方案另发。
六、毕业要求
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初中毕业。计算毕业成绩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科目均以总分的60%为及格分。补考由毕业学校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评分,补考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实践能力考查当场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允许不合格者补考。综合素质评价包含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
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项指标,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
七、命题与阅卷管理
(一)命题原则。严格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在具体情境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卷结构简约,题量适度,表述规范,问题明确,语言科学,图表正确。各学科均有客观题和主观题。语文
试卷含基础题和作文题。体育考试含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项目。艺术试卷含音乐、戏曲、美术、舞蹈、乡土文化。
(二)难易度设置。各科目试卷应合理设置命题难度系数,坚决杜绝设置偏题、怪题。注重考查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减轻学生背记的负担,适当减少客观题的比例。考试科目试卷中,基础题占70%,一般难度题占20%,较难题占10%。考查科目试卷中,基础题占90%,一般难度题占10%。